2025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2025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三七一处公开招聘人员8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四七四处公开招聘人员3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五三0处公开招聘人员10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六七六处公开招聘人员5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七七四处公开招聘人员9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4名;
以上6家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5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5年2月1日);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入口在云南人才网(https://www.ynhr.com)网站进行发布。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人才网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录云南人才网(网址:https://www.ynhr.com)→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电子照片一经上传成功保存后将不得更改,请报考人员按要求确认无误后再上传,如因照片原因审核不通过,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2.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交符合报名岗位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将完整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上传至指定邮箱:lcynjrsc@126.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单位+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未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1日18: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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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2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5年2月18日9:00至2月23日24:00;
4.岗位改报及网上缴费时间:
2025年2月28日9:00至16:00(以云南省统一安排为准);
5.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5年3月24日9:00至29日10:00;
6.笔试时间:
2025年3月29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及材料,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初审一般在报名截止后24小时内完成,报名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复审在面试环节完成。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考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5年2月23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50元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3月29日10:00前登陆云南人才网(网址:https://www.ynhr.com)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及后续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时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后续系统关闭后将不能打印。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月28日前在云南人才网(网址https://www.ynhr.com)进行公布。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联系电话:0871-64145364,64141673)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比例的岗位,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指定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八、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能、素质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满分100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实际人数面试。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指定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经考察和体检不符合聘用要求或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视为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含既往病史等)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或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与聘用
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swz.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三、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通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swz.gov.cn)或云南人才网(网址:https://www.ynhr.com)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或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1.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三七一处咨询电话:0878-6080304;
2.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四七四处咨询电话:0871-67695928;
3.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五三0处咨询电话:0871-67335576(分机号8020);
4.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六七六处咨询电话:0878-4841114;
5.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七七四处咨询电话:0877-2091538;
6.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机关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71-64142538、65704324;
7.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人事处:0871-64141673,64145364。
(二)监督电话:0871-65707724。
附件【1:附件:2025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ls】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
2025年2月8日
来源:https://www.ynhr.com/article/7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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